关于哪些变动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根据会计准则和搜索结果,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
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
处置收益
出售时,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余额转入投资收益,差额即为处置收益。
持有期间利息/股利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宣告的利息或应收股利,以及债权投资确认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
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除摊余成本计算外)需转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转出
被投资单位因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金额,在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债务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除摊余成本计算)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时的综合收益结转
包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的金额(如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需转入投资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如某些债务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投资收益,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时,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涉及投资收益科目。
通过以上分类,可清晰掌握不同金融资产变动与投资收益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