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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新生转专业

作者:宁夏医科大学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宁夏医科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宁夏医科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宁夏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实行柔性化学籍管理,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逐步推动教学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简化流程、充分尊重学院的教学管理自主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学生与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教授或副教授、系主任、辅导员与教学秘书等共同组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本专业年级人数的5%。

第六条同学科门类的专业之间可以互转。理学与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之间可以互转。医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转入理学或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理学与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不得转入医学学科门类的专业。文科类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或文理兼收的专业。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选拔采取一年级必修课总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排名的方式。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受纪律处分者;

(二)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三)大学一年级必修课正考不及格者;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有其他约定的。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九条每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第十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按照自己意愿选择两个拟转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交转出学院审批。申请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且总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排名在所在专业年级的前10%。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公示。

第十一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出学院同意后,按照第一学年必修课总平均成绩排名拟定转专业名单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专业名单后,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依据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拟定转入名单(第一志愿录满后如个别专业转入名额未满,按学生意愿进行第二志愿调剂,按成绩排序)。教务处将拟转入名单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五章学籍与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学习。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一致的,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承认;不一致的课程所获得学分按照选修课学分纪录;需补修的课程,按照重(自)修考试的要求办理,成绩按正考对待。

第十四条转专业学生的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宁夏医科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本科学生起开始施行。

原《宁夏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宁医校发[2014]118号)废止。

宁夏医科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类别

项目名称

部门

年度

项目名称

部门

年度

重点建设专业(2个)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院2013麻醉学临床医学院2013

特色专业建设

(9个)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院2008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院2011
中医学中医学院2008口腔学口腔医学院2012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学院2009中药学药学院2012
护理学护理学院2009麻醉学临床医学院2012
医学检验检验学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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