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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作者: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六条学生被我院录取,一般应当在校内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却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十七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与转专业均需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转学与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由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所在系同意推荐;由教务处会同拟转入系组织笔试、面试,拟转入系签署意见,并附考核的原始材料和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由学院教务处审核批准。

2、转入其它学校者,经两校同意,还需由浙江省教育厅批准(跨省者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

3、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与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其原来所修读的课程成绩有效。

第二十二条学生转学后,其原来所修读的课程成绩是否有效,由转入学校认定。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电子声像技术、文物修复与鉴定

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越剧)

省级优势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

省级重点专业: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动画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电子声像技术、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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