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已于2023年1月13日公布。北京大学法学院二零二三年博士生申请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月13日至1月19日。北京大学,简称“北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
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所、中心),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制定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位分会审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执行。培养方案应包括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位论文要求和申请学位前应发表的论文要求等内容。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尽可能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来制定,也可以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点)为单位来制定。
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只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学分应占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