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报酬18000元属于劳务报酬性质,应按20%计算个税。如实际支付18000元,则应还原成税前金额即18000/(1-0.2)=22500。按规定超过20000元的2500元应加成50%即按30%税率计税,这里只能简化计算。则:
借:营业外支出-劳务费 22750
贷:应交税金 4000+750=4750
现金 18000
期末时要进行纳税调整,4750要在税后利润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