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广大师生节约意识,避免用电浪费,学校对校内空调使用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规定
1、一般情况下冬季在日平均气温摄氏度以下,夏季在日平均气温摄氏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
2、夏季空调制冷时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度,冬季空调制热时温度设置23不得高于摄氏度。
3、使用空调时需关闭门窗,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分钟以上)或下班后(无人办公时)需及时关闭空调。
4、违反第项,给予罚款元/每次;违反第项或第项,给予罚款元/每次。
二、责任人认定及处罚办法
教师办公室空调使用违反规定,罚金由该办公室人员承担;会议室、梯形教室空调使用违反规定,罚金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承担,其它地方违反空调使用规定,罚金由该房间管理责任人承担。
三、对空调使用情况的检查
学校行政值班负责对全校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