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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作者:范文虾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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