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供货范围:
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总计(元)
合同总价:人民____元整(¥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生产。
2、所提供产品已生产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时间,同种产品必须属于同一生产批次。
3、所有产品必须为正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
4、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的期限:产品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三包”期。质保期为自供方供货完毕提供发票之日起一年。(如果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供方负责运输。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_______按需方要求时间供货。
四、运输及装卸费用负担:
运费及送达需方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由供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按设计公司及运行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现场验收,需方如有异议可在 1____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供货完毕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合同总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需方付剩余70%货款。
八、违约责任: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需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其余按《民法典》规定条款处理。供方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修整货物之日起15日内仍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需返回已付货款并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