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循。
一、保密宗旨:
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全体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共谋公司发展。
二、商业秘密范围:
1、业务秘密,包括公司业务战略、策略、业务渠道,客户资料和名单,合同管理,优惠制
度、装卸作业报表等资料信息。
2、经营管理,包括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文件,经营方式、诀窍等资料信息。
3、财务秘密,包括财务帐目,报价表,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信息。
三、保密要求:
1、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安全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
电脑信息要加密。
2、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
3、与客户洽谈业务时,不得介绍、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要交回公司商业资料文件,删除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5、离开公司后,不得自己利用或让他人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
四、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以下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形,应赔偿公司泄密损失1–2万元。
1、2、
3、向同类竞争者披露、提供本公司商业秘密的。利用公司商业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谋取个人利益的。参加过公司组织的或公司委派培训的员工,违反保密制度,除赔偿泄密损失外,还
应双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五、本保密制度实施后,无论新老员工均应共同遵守。
六、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3月1日起施行。__________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