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四大工程”建设之首来抓,凸显其在今后数年统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经过两次经济普查,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及反思提出一些建议,受经验不足所限难免有失偏颇,请各位同事加以指正。
一、 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现状
截至20xx年7月,巴东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拥有法人单位1716个,产业活动单位199个。从机构类型来看,所有法人单位中企业687个,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38家、住宿餐饮业企业9家,资质内建筑业企业6家、房地产企业6家)。行政机关单位有8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8%;事业单位310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8%;社会团体3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1.9%;民办非企业单位71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4.1%;居委会13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0.75%;村委会478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27.8%;其他组织机构41家,占法人单位总数的.2.4%。
二、 名录库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
1、 统计部门与法人单位间缺乏有效的登记入库规范制度,使得名
录库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很难及时掌握。当前除了对“三上”企业的定期调查和规模以下单位抽样调查外,统计部门单位登记入库的操作机制相对较少。而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等部门有分类明确的规范登记制度。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合法经营必须依法纳税,30天内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质监部门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又是单位身份证明的唯一标识。相比之下,统计部门与法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手续办理章程,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也使得很多企业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 统计系统与各同级别部门之间指标差别较大
各单位自身数据库系统查询导出难度也互不相同,给名录库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共享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当前更新名录库中的单位信息主要依靠定期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民政、编办6部门获得数据反馈。由于各部门依据自身的工作目的,对登记单位的指标记录各不相同。统计部门需要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行业类别、营业收入等重要指标在其他部门不一定有全面的数据。例如根据流程,企业先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再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以工商的数据一般没有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而有的部门数据库无法查询单位的登记注册时间,有的部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