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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活动通知

作者:范文虾

各镇街党(工)委,各园区(景区)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县“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3月20日

二、教育形式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县内红色教育资源和金桥监区、县检察院、县法院等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头接受教育,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纪委研究室,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活动照片等请发送至邮箱。

金乡县纪委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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