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
10080
三、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办学历史:始建于190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学校。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