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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工工作计划

作者:范文虾

各二级院(部):

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xx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现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含联院高职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xx元,资助面为12%。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者必须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不得申报。

三、学工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上级分配名额进行全院名额分配(附件1),其中中职、高职两部分是单独分配的,不允许两者之间借用名额。各二级院(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附件2)。各二级院(部)按照名额分配,将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确定,填报汇总表(中职用附件3,高职用附件4),并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稿、附件3、4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工处。

五、为保障助学金的及时准确发放,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在申请表后附上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便于核对校验发放信息。

六、未尽事宜请与学籍办公室联系(83446605)。

二〇XX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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