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xx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报名条件
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