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教师养成读书、诵读的良好习惯,提升教师审美情趣和文学艺术素养,营造和谐的`人文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组织教师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活动的相关事宜作出说明。
一、活动具体安排
1.比赛时间:4月28日下午1:50正式开始
2.比赛地点:多功能大厅
3.参赛对象:
(1)所有前勤教师
(2)40岁以下教师可自愿报名。
4.诵读内容:可自由选择内容。
5.诵读形式:参赛人员独立脱稿诵读,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也可团体形式诵读,形式要新颖,不做统一要求,比赛时可自备道具、配乐、视频及PPT等,形式多样,有冲击力。
6.评分及奖励:本次比赛满分为100分,成绩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成绩的平均分降序排列,确定一、二、三等奖,进行物质奖励。
7.评委组成:李海强陈树文魏志勇刘延秋乔海燕
8.计分人员:邓久祥王晓燕袁国珍
二、评分标准:(10分)
1.精神饱满,衣着得体,手势恰当;(5分)
2.普通话发音规范,吐字清晰;(5分)
3.正确把握朗读内容,感情基调处理得当;朗读抑扬顿挫,轻重缓急适宜;富有韵味和感染力;(60分)
4.诵读形式富有创意。(10分)
5.脱稿(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