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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 )。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 )。

A 、债

B 、所有权

C 、知识产权

D 、担保物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债权分配款是什么意思

债权分配款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债务的分配,一般是按照合同来具体分配。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拓展资料:

1、 债权的具体含义

债权是当事人之间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债权关系。在债权关系中,债权人是债权人,债务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是指在债务关系中,一方债权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债务人采取某种行为或不采取某种行为。民法典规定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被合并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五条发起人为设立法人而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未设立法人的,法律后果由创办人承担。

2、 发起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性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债权人主要是指提前还款人

有权要求对方作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为企业提供融资偿还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商业债权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向他人借钱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向别人借钱又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4、 债权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务保护制度。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债务人迟延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求偿债务人的债权。在法律意义上,债务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限制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对他人没有影响。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5、 债权人解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其债权

从而解除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关系。豁免可能是有条件的或有时间限制的。有生效条件的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在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归还本金,即可免除利息。有终止条件的豁免。例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将不再履行。例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从下个月1日起无需支付租金。例如,对于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如果卖方通知买方,则向买方出售的货物的 20% 折扣应在月底终止。

合同和债的关系

合同与债有何关系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债具有以下特征:

(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关系仅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是特定的,而另一方不特定就不可能构成债的关系。

(2)债的内容为债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债权和债务。所谓债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债务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为一种典型的请求权,亦即债权人只能依据债的规定,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而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换言之,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必须借助债务人的行为。因此与为典型支配权的物权相比,债权不产生优先权、追及权等效力。所谓债务,是指一方当事人(债务人)所负的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3)债权具有期限性。即任何债权都是有一定的存续期限,不可能永恒存在的,期限届满,债权归于消灭。

(4)债权具有平等性。即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面有优劣之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简要总结:

合同和债的关系: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在债务人支付之前,债权人不能直接控制该物的支付或者债务人的支付行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先清偿到期的债权;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如果都没有担保的,则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权;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

拓展资料: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

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是相对权,是在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债权的性质是请求权,债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即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三)债权具有期限性原则上不能永久存在;

(四)债权具有相容性,对同一标的物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其相互之间并不排斥;

(五)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

(六)债权的客体具有多样性;

(七)债权具有任意性。

所谓连带债权是相对于按份债权而言的,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个债权人之间所享有的债权。其特点在于:

一是债权人为多数,即债权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连带债权是多数人之债的一种类型,其债权人必须为二人以上,至于债务人是否为二人以上,在所不问。

二是各个债权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连带关系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三是各个连带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任何一个债权人也都可以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如果连带债权人中的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债务人的全部清偿,则连带债权因此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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