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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依据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原则是( )。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由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依据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原则是()。

A 、发包人应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价款

B 、发承包双方应在28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办理结算合同价款

C 、发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合同价款

D 、发包人核实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工程款支付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

1、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2、双方如约定以第三方的审价结果为准的,一方对第三方审定的价格有异议的,不应当支持,除非证明第三方在审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双方如委托第三方审价但未就审价结果的效力作出约定的,可由双方对审价结果进行质证确定。

3、双方约定了结算标准和依据的,法院应当按照该标准和依据组织双方结算或委托造价鉴定。

4、双方未对结算问题作出约定的,事后又未达成关于结算的补充协议的,可由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5、对于发包方故意拖延,不在约定的期限内结算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以承包方的送审价为准,并且,欠款自法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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