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和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配置灭火器应属于()。
A 、严重危险级
B 、中危险级
C 、轻危险级
D 、危险级
【正确答案:A】
建筑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配置灭火器应属于严童危险级。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如果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配置的灭火器灭火器级别至少是3A的。5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才是3A,3公斤或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是2A。所以一般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配置5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不仅是深圳这样,全国均是如此。
灭火器配备场所及要求,精华总结来了
一、灭火器配备场所
1.工业建筑
⑴严重危险级
①甲乙类物品厂房或库房
②工厂总、分控室
3
③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
④发电厂的控制室和设备间
⑵中级危险
丙类物品厂房或库房
⑶轻危险级
丁戊类物品厂房或库房
2.民用建筑
⑴严重危险级:
①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阅览室(县级以上)
②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会议室等(县级以上)
③建筑面积200m2及以上公共娱乐场
④老人幼儿医院(床位50张及以上)
⑤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等部位(客房数50以上)
⑥学生宿舍(床位100张及以上)
⑦建筑面积500m2及以上的车站码头的候车室
⑧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⑨建筑面积2000m2及以上图书馆、展览馆等、超高层建筑
⑩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⑵中危险级
①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阅览室(县级以下)
②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等(县级以下)
③建筑面积200m2以下公共娱乐场所
④老人幼儿医院(床位50以下)
⑤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等部位(客房数50以下)
⑥学生宿舍(床位100以下)
⑦建筑面积500m2以下的车站码头的候车室
⑧建筑面积2000m2以下图书馆、展览馆等
⑨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⑩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民用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⑶轻微险级
①普通住宅
②日常小卖部
③经营难燃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
④旅馆饭店的客房
二、灭火器配备要求
1.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一个计算单元内)
2.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每个设置点)
3.住宅楼公共部位灭火器配备
⑴建筑S>100m2,应配置一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⑵每增加100m2,再增加一具1A
三、灭火器灭火级别配备
1.A类火灾类型
⑴单具灭火器最小配备灭火级别
①严重危险级:3A
②中危险级:2A
③轻危险级:1A
⑵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①严重危险级:50m2/A
②中危险级:75m2/A
③轻危险级:100m2/A
⑶手提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①严重危险级:15m
②中危险级:20m
③轻危险级:25m
⑷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①严重危险级:30m
②中危险级:40m
③轻危险级:50m
2.BC火灾类型
⑴单具灭火器最小配备灭火级别
①严重危险级:89B
②中危险级:55B
③轻危险级:21B
⑵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①严重危险级:0.5m2/B
②中危险级:1.0m2/B
③轻危险级:1.5m2/B
⑶手提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①严重危险级:9m
②中危险级:12m
③轻危险级:15m
⑷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①严重危险级:18m
②中危险级:24m
③轻危险级:30m
3注意:
⑴ABC类干粉
①1kg、2kg=1A 21B(轻危险级);
②3kg、4kg=2A 55B(中危险级、排除卧底3kg-34B);
③5kg、6kg=3A 89B(严重危险级)⑵BC类干粉
①1kg、2kg=21B(轻危险级);
②3kg、4kg=55B(中危险级、排除卧底3kg-34B);
③5kg、6kg=89B(严重危险级)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基本概念:
本文中所指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以《建规》5.4.9条文解释为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指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务功能的客房、网吧等场所,不包括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设置楼层、平面布置要求: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禁止设置在住宅、厂房和仓库建筑中,可以设置在民用公共建筑中,且应符合下列规定:(5.4.9)
1、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2、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3、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4、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5、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
6、不应布置在柴油发电机房、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的上一层、下一层,也不应贴邻。(5.4.12、5.4.13)
三、防火分隔要求:(5.4.9)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厅、室之间,以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图示1、图示2)
注:文中的“厅、室”,是指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这些房间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不能设置任何门窗洞口。
四、疏散楼梯间的形式:
1、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多层公共建筑,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其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5.5.13)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高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与高层公共建筑的要求相同:(5.5.12)
2.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2、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注: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多层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五、疏散门的设置要求: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 50m²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的厅、室,可以只设置一个疏散门,其他情况的厅、室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5.5.15)。(计算方法参照第2条要求)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厅、室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9m;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11.25m(5.5.17)。
六、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设置在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² 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只设置1个安全出口。其他情况下,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5.5.8)。(计算方法参照第2条要求)七、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要求: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²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²计算。(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