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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导致一座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

作者:二建直通车

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导致一座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

A 、特别重大

B 、重大

C 、较大

D 、一般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里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施工队工人在建工地出伤亡监理单位应承担那些责任

监理单位没有尽到监理责任,造成工程出现伤亡事故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监理单位没有尽到监理责任,造成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例:

一、案例1:

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其原因系大楼两侧堆土过高、地下车库基桩开挖造成巨大压力差,致使土体水平位移,最终导致房屋倾倒。

2010年2月11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六名责任人一审判决。

其中监理方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乔某作为对工程项目经理名不符实的违规情况审查不严,对建设方违规发包土方工程疏于审查,在对违规开挖、堆土提出异议未果后,未能有效制止,对本案倒楼事故发生负有未尽监理职责的责任。判有期徒刑3年。

二、案例2:

2010年1月3日,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A-3合同段,配套引桥F2-R-9至F2-R-10段在现浇箱梁过程中发生支架局部坍塌,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

根据调查报告,造成坍塌的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

从3月19日的事故调查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负责该工程的监理被公司处以45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杨某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党内警告处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秦某停止执业3个月,副总监理工程师陆某停止执业11个月,专业监理工程师郭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什么级别的安全事故?规定罚款是多少,是否要判刑?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一般事故,一般不至于负刑事责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了属于瞒报事故,还需处50万元的罚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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