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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甲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

作者:二建直通车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甲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事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权和质押权的效力如何()

A 、抵押权、质押权均有效

B 、抵押权、质押权均无效

C 、抵押权有效、质押权无效

D 、质押权有效、抵押权无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抵押未办理登记,质押也没有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故抵押权、质押权均无效,应选B项。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

题目应该是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解析:<担保法》4l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抵押合同是否必须以登记为要件呢?根据物权和债权法理论及立法价值取向,登记不应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要件。所以抵押是有效的。

《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题中,甲提供的质押物是车辆,应该依法移交质权人占有后质押合同才生效。但甲未转移质押物于,因乙,所以质押无效。

综上,本题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 由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

抵押合同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有效。但是由于没有进行登记所以不发生物权效果

质押合同无效,因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必须将质物转移交付。其中占有改订不成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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