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分配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设置备用量的条件是( )。
A 、保护2个及2个以上的防护区
B 、48h内不能恢复
C 、72h内不能恢复
D 、保护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高压储存装置。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 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他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各防护区的灭火剂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故本题考查的是选项C。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4)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5)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6)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设计浓度的1.1倍。
7)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8)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②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③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④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9)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一级 2.5+0.1MPa(表压)。
② 二级 4.2+0.1MPa(表压)。
③ 三级 5.6+0.1MPa(表压)。
10)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②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3。
③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④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3。
11)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12)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喷头设计流量应相等。
② 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其相互间的最大差值不应大于20%。
13)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C1——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m3/kg);
V——防护区净容积(m3);
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② 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应按下式计算。
S=0.1269+0.000513·T
式中 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③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W0=W+ΔW1+ΔW2
式中 W0——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ΔW1——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ΔW2——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④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换算。
⑤ 均衡管网和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均可不计。
防护区中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各支管与最短支管之间长度差值的容积量计算。
1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Pc)的计算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0.6(MPa,绝对压力)。
二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0.7(MPa,绝对压力)。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Pc≥0.8(MPa,绝对压力)。
② Pc≥Pm/2(MPa,绝对压力)。(Pm为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
15)喷头的实际孔口面积,应经试验确定,喷头规格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附录D的规定。
正确答案:D
解析: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
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他灭
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
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各防护
区的灭火剂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
管网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和集流管等组成;七氟丙烷和IG541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发生剂罐、引发器和保护箱(壳)体等组成。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固定。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 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储存装置的储存容器与其它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在最高环境温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 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