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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对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符合下列( )称为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作者:二建直通车

根据原劳动部对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符合下列()称为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A 、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四十人及其以上)事故

B 、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C 、一次事故中死亡3个以上(含3人的事故)

D 、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2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建筑工地死亡等级如何分,条文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等级分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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