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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均已届清偿期;由于甲公司一直不行使对丙公司的10万元债权,致使其自身无力向乙公司清偿10万元债。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作者:二建直通车

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均已届清偿期;由于甲公司一直不行使对丙公司的10万元债权,致使其自身无力向乙公司清偿10万元债。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A 、乙公司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

B 、乙公司可以代位行使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

C 、甲公司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

D 、乙公司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10万,丙公司为保证人,甲公司被强制执行但不能履行债务并逃逸,

1 丙公司看法是错误的。

2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本案中的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其抗辩理由明显不成立。

3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如果本案中的丙公司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那么,其抗辩理由也不成立。

因为在本案中,甲公司被强制执行但不能履行债务并逃逸,按上述规定,保证人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大学经济法!甲公司由于长期拖欠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的货款一直没有偿还,现在丙公司已经到甲公司所在

甲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满足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就此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或重整,债务人甲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和重整。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之前,债务人、债务人出资10%以上的出资人、申请破产清算之外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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