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如发现合同条款空缺,致使合同难以履行,则对于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方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当事人应当先协议补充
B 、当事人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
C 、当事人可以直接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D 、当事人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正确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说明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如发现合同条款空缺,则对于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方法,应当先是当事人协议补充,然后才是考虑有关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和按照交易习惯确定,而不能直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和按照交易习惯确定,更不能直接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因此,B、C、D项明显错误,A项正确。
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
1)合同条款空缺的概念
合同条款空缺,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有缺陷,依法采取完善或妥善处理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合同履行。然而,由于某些当事人因合同法律知识的欠缺,对事物认识上的错误以及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出现欠缺某些条款或者条款约定不明确,致使合同难以履行,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采取措施,补救合同条款空缺的问题。
2)补充、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不能达成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是指合同当事人对没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该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因而成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确定;或者按照人们在同样的合同交易中通常或者采用的合同内容(即交易习惯)予以补充或者加以确定。
3)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时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你们之间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对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至于你说的有遗漏的条款,不知道遗漏的条款是什么条款,首先由你们自己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成一致,则按照达成的执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如是以下的内容约定不明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如何处理。如果是其他条款的话,不能协商的,那么就是你的风险了,你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了。所以签订合同前必须仔细考虑,有条件的话最好让法律专业人士审查一下。以下是合同法上约定不明的处理方式:(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