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 )。

作者:二建直通车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

A 、犯罪客体

B 、犯罪的客观方面

C 、犯罪主体

D 、犯罪的主观方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法益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如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触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只不过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下才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的标准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了国家相关的规定,因其降低工程质量的标准,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会对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作罚金处罚;事故导致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