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对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通过协议补充,也不能通过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则应当由()。
A 、接受履行一方负担
B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 、双方共同负担
D 、双方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B】
法律分析:要看合同约定和工程性质,如果工程量减少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可能不存在问题。如果工程量减少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存在违约情况,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签合同工程量少报的情况属于合同有瑕疵,瑕疵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虽然有效,但因某些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会给合同的履行造成困难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的正确适当履行,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规范和双方的协议,对合同相关条款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然而,由于某些当事人欠缺订立合同的常识、认识错误以及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合同欠缺必要条款或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使合同履行困难。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瑕疵合同的补救办法,也就是说,若签合同时,如果工程量少报,则合同的签订主体可以就该工程量的问题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法定补充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
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
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
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
3、法定补充原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
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