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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但调减事项不包括()。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但调减事项不包括()。

A 、不可抗力误期赔偿

B 、工程量清单缺项

C 、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

D 、项目特征不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 这句话是错的,错在哪儿了?

错误。原因如下:

1、发包人是“发出”设计变更“指令”,是无需“应提前14天通知承包人"的。当然,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是应全部承担的。故发包人应尽量提前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索赔,以控制投资成本。

2、指令下达后,承包人可就设计变更对其造成的成本增加、工期延误等向发包人索赔,并就新增工程提出报价并要求确认,且应按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和约定于索赔事件发生起的28天内书面提出索赔要求。而对于设计变更后的新增工程和项目,承包商应于收到变更指令起的14天内书面提出新的变更价格,否则,发包人可视为该变更对原来的工程造价不产生影响。

工程实施中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多少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

出现工程变更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在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增价款。

法律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限为多少天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是:在28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结算书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28天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才可以支付尾款。具体要求可参看:GB50500-200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根据规范的第三章 工程价款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扩展资料:

应付工程款是建设单位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 款项。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全部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证,结算应付的工程款。

实行单项工程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单项工程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单证,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进度分段结算应付的工程款。

但分段结算的工程款总额,按规定不应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预算价的90%,其余部分待单项工程竣工后结算。实行分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承包单位分次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证,结算应付的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核算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本科目应按承包单位户名进行明细核算。

按规定结算工程款时,记本科目贷方;支付工程款或用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抵充应付工程款,记本科目借方;期末余额反映应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账款;本科目应按施工企业名称设置明细账。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支付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投资借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而拖延结算期的罚款支出,按规定由自有资金支付,不在本科目结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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