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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企业2013年3月购置机器设备价值12万元,原材料9万元,专利技术5万元,临时设施3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属于企业流动资产旳是()。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某施工企业2013年3月购置机器设备价值12万元,原材料9万元,专利技术5万元,临时设施3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属于企业流动资产旳是()。

A 、原材料

B 、机器设备

C 、临时设施

D 、专利技术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

撰写法律案件分析报告可以按照以下方法:

首先应当介绍案件情况,其次可以对案件进行法律上的分析,然后把法律依据专门列明,在法律分析中可以对法律依据第一二三进行引用。最后是总结性的判决结果,并可以对判决结果进行小结。

在办案中会出现很多有争议的案件,法官与检察官、律师对案件有着不同的认识、处理方式也相差甚远。甚至学术界与实务界对此类案件都存在着不同认识,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撰写这类案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讨论,形成共识,更好地处理这类案件。因此,撰写此类案件首先应当起一个能够概括争议问题的题目。题目应当简短明确,直接点出案例分析的实质问题。切忌题目过长或者不明确,使人读后不知所云。

第二,写出要旨。要旨应当是对最后的结论总结性的归纳。文字一般控制在150字左右,用简洁的语言,明确的观点概括出规则意义的结论。

第三,叙述案件事实。在正文中应当将有争议问题的事实完整叙述清楚,特别是有关决定案件适用法律和处理结果的细节事实问题叙述清楚,以免让读者读后生产误解或者被误导。

第四,对不同观点及理由进行全面介绍。这里的不同观点一般是指主流观点,而不是将所有的不同观点一一列上。

在介绍不同观点时,一定要与提出此观点的文章或者书籍进行核对,不要断章取义,更不应歪曲他人的观点。此外还应标出出处,以便编辑或者读者查找、核对原文。

第五,论证。

一是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的含义,若对法律条文理解上存在分歧的,运用解释法律的基本方法,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等方法,来确定适用相关法律条文的含义、适用范围适用及条件;

二是,结合不同观点从学理上分析的立法的本意,以及法律条文本身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需要修补等等;

三是,涉及其他法律的,还应论述清楚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包括是否存在冲突等问题);

四是,涉及到历史、文化、经济、风俗传统等问题的,亦要从这些角度并根据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例如,涉及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案件,就应根据当时的土地制度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分析;

五是不同处理方式的社会效果等等。

若在认定事实和证据上存在分歧的,还要从有关证据规则的原理分析庭审调查中,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效力,根据有效证据,按照认定证据的规则确认案件事实。

例如,在撰写《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的能否认定为工伤——于保柱诉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诉案评析》中从《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诉讼中的举证范围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而得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的结论。

在法理论述中,不少同志喜欢用比较法分析论证。比较有三种比较方式:

一是用外国的法律与中国的法律进行比较,解决法律漏洞问题。此种方法对拓宽思路,找到更好的处理路径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体系不同,因此在介绍外国法律时,一定要介绍清楚制定相关规定时的社会背景,该规定的含义、适用范围及条件,适用的社会效果等背景情况。否则,难以进行比较,难以预料将外国的法律规定移植到中国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等问题。

二是用国外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与该争议案件进行比较。使用此种方法时,一定要将外国的类似案件的案情介绍清楚,是否真的与争议案件相类似,此外,还应将该国的国情及风俗习惯等问题介绍清楚,因国情不同,风俗习惯等不同,国外的处理方法就很难借鉴。

三是用国内其他法院类似的案件处理情况的利弊进行比较,从中找出对争议案件处理的最佳方式。在这里需要注意,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方的经济、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等多有不同,分析时不能忽略上述因素,否则南橘北枳。

对争议案件一般应当提出自己的结论性意见,不能没有结论或结论含糊不清。实在难以得出肯定性结论意见的,也应提出倾向性意见。

建筑工地会计

“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生产和生活用的各种临时性的简易设施。工程完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原来的作用,需要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临时设施的建造一般是是由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临时设施包干费,负责搭建施工企业所需的临时设施。而特殊情况是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提供。对于后种情况取得的临时设施,不属于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的核算范围。

由于临时设施的使用期限一般较长,在使用过程中又基本上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因此,其价值也应逐渐地转移到受益的工程成本中去。因此,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一般应采用分期摊销法,既按照临时设施的预计使用期限或工程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原理与固定资产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基本相同。但要注意的是,由于临时设施一般在工程完工后需要要拆除,所以其摊销期限是预计使用期限与工程的施工期限孰短原则确定。如果临时设施的价值较低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如果临时设施为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服务,还应按照一定标准,在各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为了核算于临时设施的成本及摊销清理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三个科目。

1)“临时设施”它的借方登计购置或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不需用或不能用的临时设施的转出成本。

2)“临时设施摊销”,它的借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盘亏的临时设施的已提摊销额。贷方登计按月计入工程成本中去的摊销额。该科目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它的借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的净值及其清理费用,贷方登计收回出售临时设施的的价款和清理过程中的残料价值或变价收入,临时设施清理完毕后,如果本科目贷方余额,则将该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如果是借方余额,则将该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

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可以直接计入“临时设施”科目。对于需要搭建安装活动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其实际支出,可以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临时设施搭建安装活动完成交付使用时,再将实际成本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临时设施”科目。

举例说明:

兴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00万元,2006年承包了天堂小区的居民楼的建筑施工。为保证施工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在施工现场建造临时性的工棚一座。预计造价50000元。工棚可使用年限4年,居民楼的建筑工期为2年。发生以下业务:

1,0x20工棚领用红砖等原材料共计28000元,支付工资16000元,其他费用支出4000元。

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临时设施工程 48000

贷:原材料 28000

应付工资 16000

现金 4000

2,0x20临时设施搭建安装活动完成交付使用时

借:临时设施 48000

贷:在建工程——临时设施工程 48000

3,0x20按月摊销。其摊销期限是预计使用期限与工程的施工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是2年,并从交付使用当月开始摊销。每月摊销48000/24=2000元。

借:工程施工 2000

贷:临时设施摊销 2000

4,0x20假设该居民楼的工程提前半年竣工。而该工棚只是使用了1年半之后就因工程竣工而需拆除。

1)0x20将临时设施转入清理;

临时设施净值=48000-2000*18=12000元。

借:临时设施清理12000

临时设施摊销 36000

贷:临时设施 48000

2)0x20支付清理费用1000元

借:临时设施清理1000

贷:现金 1000

3)0x20残料变卖收取3000元。

借:现金 3000

贷:临时设施清理 3000

4)0x20清理净损失=12000+1000-3000=10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临时设施清理 10000

至于购买的床、家具什么,只要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在受益期内分摊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有两个判断标准:

(1)是指为了生产经营而持有的,预计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2)是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不含2000元)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两条标准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只要具备其中的一个条件,便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一些小物件可以直接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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