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m。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最新版是2011年的,即GB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4部分内容: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编制依据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1.3《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
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材料要求
2.1砖、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强度、容量等性能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砖、砌块进场后应取及时样做强度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砖、砌块还应按规定做有见证试验。
2.2水泥:采用32.5Mpa及以上水泥,水泥进场时具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前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沸煮法试验合格)、强度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承重结构中的水泥还应按规定做有见证试验。
2.3砂:0.35-0.5mm的中砂,颗粒要求坚硬洁净,不得含有有害物,含泥量不大于5%。
3.砌筑施工
3.1砌筑砂浆
3.1.1砌筑砂浆质量要求
1、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砂浆现场拌制时,应采用机械搅拌,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3、水泥砂浆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4、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搅拌后3h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用完。
3.1.2质量验收
1、检验批确定:
同一类型、强度等级、250m3砌体、每台搅拌机应抽取一次做砂浆强度试块,且一次不少于3组。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砂浆还应做有见证取样强度试块。
2、强度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3.2砌体结构工程
3.2.1基本要求
1、在墙体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黎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о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2.2砌体工程施工
1、工艺流程:
楼层放线→构造柱钢筋绑扎→阴砖→墙体砌筑→构造柱模板、混凝土→顶板、圈梁钢筋、模板、混凝土。
2、施工工艺:
(1)楼层放线:基础抗压条基(或楼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由测量员将工程的控制线引测到基础(或楼板)上,然后用经纬仪将全部轴线超测在基础(或楼板)上,最后根据图纸尺寸放出外墙位置线、控制线及构造柱位置线。
(2)构造柱钢筋绑扎:按线调整结构预留构造柱钢筋位置,先将竖向钢筋与预留钢筋绑扎,然后绑扎箍筋。
(3)砌筑前1-2天应将砖浇水湿润。
(4)墙体砌筑:
①立皮数杆:根据砌块的高度、砂浆的厚度,设置皮数杆,每面墙体两个,用以控制水平砖缝、门、窗洞口高度、圈梁位置、标高等。
②撂底:砌筑前,根据砖或砌块的尺寸和墙体长度进行排砖,确定每层砖的数量及半砖的位置。
③砌筑:根据皮数杆的控制线拉通线,砌筑方法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一灌缝。砌筑时,先从构造柱脚开始,马牙槎先退槎后进槎,以保证构造柱脚为大断面。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得超过30cm。上、下砖缝错开。
(5)构造柱模板、混凝土:
砌筑至圈梁底以后,对构造柱钢筋及砌体做隐蔽验收,然后支模板、浇筑混凝土。
3.2.3质量要求
1、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2、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砌筑时,蒸压砖或砌块龄期不应小于28天。
3.2.4质量验收
1、检验批划分
砌体工程一般按施工流水段划分检验批,施工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检验批数量。
2、验收组织
详见《管理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措施》一节。
3、技术资料检查
(1)砖或砌块出厂合格证,强度等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2)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砂复试报告。
(4)钢筋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
(5)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6)构造柱、圈梁、拉结筋的隐蔽验收记录。
(7)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8)混凝土、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
(9)检验批验收记录。
4、外观质量检查
(1)砌体所用材料品种、规格、强度及砂浆的强度,构造柱、圈梁的位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砌块错缝搭接,搭砌长度不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大于2皮。
(3)墙体灰缝饱满,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80%,竖缝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4)顶部与梁(板)的接缝紧密,无松动。
(5)构造柱、圈梁混凝土表面质量符合混凝土验收规范要求。
砖墙的组砌方法为提高砌体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承载力,砖块排列应遵循上下错缝的原则,避免垂直通缝出现,错缝或搭砌长度一般不小于60mm。实心墙体的组砌方法有“一顺一丁”、“三顺一丁”、“梅花丁”等方法。一般规定⑴ 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砖应提前1天浇水湿润,避免砖过多吸收砂浆中的水分而影响粘结力,烧结普通砖、空心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现场用“断砖法” 检查,砖截面四周浸水深度15~20mm时为符合要求的含水率)。⑵ 在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或防潮层以下不宜采用多孔砖。⑶ 在墙上留置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⑷ 不允许留设脚手眼的墙体或部位:① 120mm厚的墙体、独立柱;
②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③ 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④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⑤ 过梁上与过梁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⑸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见下表,超过表中限值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⑹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台阶的上水平面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⑺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再座浆;⑻ 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⑼ 墙厚370mm及以上的砌体宜双面挂线砌筑;⑽ 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⑾ 框架梁的填充墙砌至梁底应预留18~20cm,间隔一周左右时间后再用实心砖斜砌挤紧,砂浆饱满。间隔一周是让新砌砌体完成墙体自身沉缩,斜砌可减少灰缝收缩,以防止梁底由于墙体沉缩造成开裂。质量要求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灰缝均匀、上下错缝、 内外搭砌、接槎牢固。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指灰缝要横平竖直,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水平缝厚度和竖缝宽度规定为10mm±2mm。上下错缝——指砖砌体上下两皮砖的竖缝应当错开,以避免上下通缝。“接槎”——指相邻砌体不能同时砌筑而设置的临时间断,它可便于先砌砌体与后砌砌体之间的接合。⑴ 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检测3块,取其平均值;⑵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⑶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并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沿墙高每500mm留设一道,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抗震设防烈度6、7 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0弯钩。⑷ 砖砌体轴线位置偏移不得大于10mm;砖砌体的垂直度允许偏差,每层楼为5mm,建筑物全高≤10m时为10mm,全高>10m时为20mm;⑸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要求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房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上;⑹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一步架的砖砌体,每20m抽查一处,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