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是()
A 、工程
B 、物
C 、权利
D 、财
【正确答案:B】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可做如下理解:
1、合同的当事人:采购人可以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供货人可以是厂家,也可以是供应商。合同的标的:品种繁多,供货条件差异较大。
2、合同的内容:视标的的特点,条款繁简程度差异较大。货物供应时间:与施工进度密切相关,出卖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订购货物。
合同中的“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般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三类:财产(包括实物和智力成果)、劳务、工作成果。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属于工作成果这一大类。即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与其他合同的标的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空间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说,建设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设单位所造定的地点,建成后不能移动,只能在建造地点使用(2)建设工程生产的单件性。建设工程的生产,都是根据每个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单独设计,并在指定的地点单独进行建造,基本上都是单个“定做”,而非“批量”生产。
(3)建设工程生产的露天性。因其固定性和“体形”庞大,其生产一般都是在露天进行。
(4)建设工程生产周期长,程序严谨而复杂。
(5)生产工期的差异性。
就是采购对象。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而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简单来说,标的物强调“物”,而标的强调一种“关系”。
标的和标物区别:
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货物采购分标的原则也是有利于吸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发挥各个供货商的专长、降低货物价格、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要考虑到便于招标工作的管理。
简单的说,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