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对外承包公司甲在某国参与一王宫项目的投标,因翻译人员疏忽,将招标文件中的“金把手”误译为“镀金把手”,并据此报价。经过竞争,甲公司中标,与该国签订了施工合同。1个月后,甲公司准备开始施工,却发现合同中的翻译错误,双方随之发生纠纷。甲单位领导与法务部人员研究后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纠纷。甲公司可以请求法院( )。
A 、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B 、确认该合同无效
C 、中止履行合同,并对“金把手”重新报价
D 、按“金把手”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业主按“金把手”支付工程款
【正确答案:A】
该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