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热力管道不合格的焊接部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同一部位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 )次。
A 、2
B 、3
C 、4
D 、5
【正确答案:A】
焊接热力管道过程中,对检查焊工的焊接的规定有:
(1)所有参加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焊范围必须与本人资格考试所取得的资格范围一致,且施焊前要进行专项培训学习,通过试焊检验合格的焊工方可上岗施焊。
(2)管道焊接严格按已审批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施焊。
(3)管道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罩面。
(4)电焊条药皮应无脱落和显著裂纹,并应在350~400℃烘干处理后,于10~50℃保温下施焊,焊条烘干不得超过二次。焊丝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金属锈等。
(5)氩弧焊完成后,然后采用直流电焊机进行焊接两层,焊缝应均匀,各层间接头应错开,每层焊缝厚度宜为焊条直径的0.8-1.2倍,不得在焊件的非焊接表面引弧。每层焊缝完成后应将表面熔渣及飞溅物等清除干净(可用砂轮机打磨)。如出现焊缝不均匀且存在沙眼,应将此处打磨然后重新焊接,焊接时应匀速且保证焊缝质量。
(6)每个焊口必须由一位焊工一次连续焊完,相邻层间焊道的起点位置应错开20~30mm,焊接引弧应在坡口内进行,严禁在管壁上引弧。 (7)焊缝完成后应清除焊缝表面的药皮、熔渣和飞溅物。并打上永久性焊工钢印代号标记,代号应位于焊缝下游,距焊缝50mm。 (8)不合格的焊口必须进行返修,用角向砂轮机切磨伤处,重新施焊,施焊长度不得小于50mm。当同一部位返修超过二次时,应切除焊口重新组对施焊。
(8)转动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对本工程的焊接资格(9)固定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焊接的焊口按规定的检验比例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焊接资格。对取消焊接资格焊工所焊的全部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城市热力管道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应符合的规定:
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必须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完成。
应对每位焊工至少检验一个转动焊口和一个固定焊口。
钢管与设备、管件连接处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
管线折点处有现场焊接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
焊缝返修后应进行表面质量及100%的无损探伤检验,其检验数量不计在规定检验数中。
越铁路干线的管道在铁路路基两侧各10m范围内,穿越城市主要干线的不通行管沟及直埋敷设的管道在道路两侧各5m范围内,穿越江、河、湖等的水下管道在岸边各10m范围内的全部焊缝及不具备水压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l00%无损探伤检验。检验量不计在规定的检验数量中。
现场制作的各种承压管件,数量按100%进行,其合格标准不得低于管道无损检验标准。
焊缝的无损检验量,应按规定的检验百分数均布在焊缝上,严禁采用集中检验量来替代应检焊缝的检验量。
焊缝不宜使用磁粉探伤和渗透探伤,但角焊缝处的检验可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
焊缝无损探伤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纳入竣工资料中。
扩展资料1、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必须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完成。
2、宜采用射线探伤。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复检,复检数量应为超声波探伤数量的20%。角焊缝处的无损检测可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
3、无损检测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线管道与设备、管件连接处和折点处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2)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的管道在铁路路基两侧各10m范围内,穿越城市主要道路的不通行管沟在道路两侧各5m范围内,穿越江、河、湖等的管道在岸边各10m范围内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
(3)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4)现场制作的各种承压设备、管件,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5)其他无损探伤检测数量应按规范执行,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
4、当无损探伤抽样检出现不合格焊缝时,对不合格焊缝返修后的扩大检验同燃气管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检测网-管线钢管生产制造过程中无损检测标准方法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