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分包时,分包单位应当对( )负责。
A 、设计单位
B 、发包人
C 、总承包人
D 、监理单位
【正确答案:C】
分包单位的负责对象是总承包人。
《建筑法》规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在许多工地上,往往有若干分包单位同时在施工,如果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要求等安全生产管理。否则,一旦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分包单位要承担主要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该条规定确立了分包的含义,即部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如果是业主直接将某一单项工程发包给总包之外的另一单位,那么就是业主直接发包,而不是分包。所以只要定义为分包,不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还是总包选定经业主同意的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谓业主指定的分包只是在确定分包商的过程中业主的意志占了主导地位而已。如果因为业主指定分包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那么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这是04年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