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总承包单位
D、分包单位
【正确答案:C】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知识点】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考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考察方向】概念释义
【难易程度】易
【】
对于土质边坡高度大于20m、小于100m或岩质边坡高度大于30m、小于100m的边坡需要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其他相关法律条款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边坡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7 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