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3日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
A 、10%
B 、20%
C 、30%
D 、40%
【正确答案:C】
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
1、景观设计总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果有辅装,设计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哦你过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变质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按照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扩展资料: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
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工程设计费支付比例:
1、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3、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4、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 预留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6、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7、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景观设计收费标准
1、景观设计总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果有辅装,设计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哦你过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变质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按照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工程设计费支付比例:
1、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3、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4、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 预留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6、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7、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景观设计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建筑设计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6)工程结构封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7)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或投入使用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