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台排放标准》,以下工业点源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
A 、火电厂碎煤机集尘排气筒
B 、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窑排气气筒
C 、陶瓷隧道窑烟囱
D 、水泥厂回转窑排气筒
【正确答案:A】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台排放标准》,以下工业点源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火电厂碎煤机集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不同的颗粒物,其限值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颗粒物PM10的限值是50/150 μg/m³(日均,一级/二级)。
2、颗粒物PM2.5的限值是35/75 μg/m³(日均,一级/二级)。
3、颗粒物HCL的限值是50 μg/m³(日均),60 μg/m³(时均)。
4、颗粒物二氧化硫的限值是80 μg/m³(日均),100 μg/m³(时均)。
5、颗粒物NOx的限值是250 μg/m³(日均),350 μg/m³(时均)。
6、颗粒物汞的限值是0.1 mg/m³。
7、颗粒物铅的限值是1.0 mg/m³。
8、颗粒物二恶英的限值是0.1 ngTEQ/m³。
扩展资料
颗粒物相关标准有:
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为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监测,特别是样品采集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的颗粒物的测定内容包括了采样、测定及计算,固定污染源监测一般应照此执行。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的国家标准。标准自2001年11月12日颁布,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GB 16297-1996
代替
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