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 )。

作者:监理考试题库

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 )。

A 、提请工程师同意

B 、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C 、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D 、向工程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要求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有什么不妥

案例三

[背景材料]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官方提供

(1)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 理由:每项工程在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否则不能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这是法规和规范的规定。 (2)事件2中有两处不妥。

①建设单位认为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须经其认可不妥。 理由: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②建设单位提出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不妥。 理由:因施工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将该分项工程分包建设单位这样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1)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 理由:每项工程在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否则不能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这是法规和规范的规定。 (2)事件2中有两处不妥。

①建设单位认为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须经其认可不妥。 理由: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工程师主要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和能力,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分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施工。

②建设单位提出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不妥。 理由:因施工承包合同中已约定将该分项工程分包,建设单位这样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VIP全场试卷免费下

题目

案例三

[背景材料]

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事件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

事件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事件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合法的分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是合法分包: 一、在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四、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总承包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人应该与谁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