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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以已经依法批准的( )为依据。

作者:城市规划师考试题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以已经依法批准的( )为依据。

A 、城市总体规划

B 、控制性详细规划

C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D 、城市分区规划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以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以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其内容包括: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概念性设计方案是指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提法,它更不受现实条件的约束,而比较倾向于勾勒在最佳状态下能达到的理想蓝图。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概念性设计方案一般是在获得新项目后,通过规划设计分析,以《项目设计策划书》、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为基础,指导参加竞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内容,公司在评选出中标概念性设计方案后,还要进一步深化修改,总结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形成最终的设计原则和构思,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设计、交通路线组织、绿化景观组织和景观概念设计。通俗一点说,概念性设计方案是正式方案制定之前的一个大体情况。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国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虽然历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整体规划框架仍基本保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级,但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编制办法已在规划主体多元化、系统性、科学性、由技术文件转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设计等方面发生了改变。《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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