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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后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作者:装修小天才

房子过户后再买房不算二套房。第一套房产过户了之后,其所有权已经不属于之前的户主了,所以之前的户主名下已经没有那一套房产,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还是算第一套,不是第二套。

买二套房要注意什么?

1、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

根据大多数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如果已经使用过了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在购买二套房时,购房者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或者是用公积金来还房贷。但如果购房者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提前向贷款银行咨询

虽然银行的贷款规定都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的,但是不同的贷款银行在住房贷款的规定上肯定也是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最好跟当地的贷款银行详细咨询一下,咨询内容主要包括首套房贷利率、二套房贷利率、新商品房利率、二手房利率等。另外购房者还要注意当前银行贷款政策偏紧还是偏宽松,贷款政策宽松的情况下,申请贷款才能更容易获批。

3、提前了解楼盘情况

如今购买新房虽然简单,有开发商帮忙办理各项手续,但目前大多数的开发商都有合作的银行,并且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甚至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还需要问清楚自己看中的楼盘支持哪种类型的贷款、具体的合作银行是哪一家或哪几家。

第一套房过户后买房算二套房吗?

不算。

第一台房产过户了之后,其所有权已经不属于之前的户主了,所以之前的户主名下已经没有那一套房产,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还是算第一套,不是第二套。

根据央行信贷的管理规定即对第二套房认定方式: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根据央行信贷的管理规定即对第二套房认定方式: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以前买了一套房,已经卖掉了,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首先要确认您在买房子的时候原来的房子是否已经卖了? 

1、要是已经卖了且以完成过户,即你的名下已没有房产了,那么再次贷款买房肯定是首套房

2、如果已经卖了但是还没有完成过户,证明现在房子还在您的名下,你再次则属于二套房

房屋首套与二套的认定是依据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产权资料认定的,如果你将房屋出售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登记部门的信息系统里就没有你还享有产权的信息,出具的证明也是无房屋产权登记信息。这就是首套房。

扩展资料:

购买房子贷款注意事项:

1、前期准备:

其实有的人可能工资不是很高,买房也大部分都是家里出的首付。自己可能不是很漂亮。在你买房之前。是做一个漂亮点的流水账。每个月在银行卡里面存一点钱进去。这样就有了存款记录!!会增加你的审核通过率!!银行流水账是需要你贷款月供的两倍!!有的银行超过5000要流水账。有的是不管多少都要。

2、贷款尽量贷整数:

那因为银行贷款都是按照整数贷的。不会贷到千位。如果以侥幸的心里。想着会通过!遇到贷款放款紧的时候银行是很难放款的。所以条件允许。尽量贷整数!比如你要贷款32.5万。尽量只贷32万!

3、买房前尽量少辞职:

如果你的工作总是换来换去。贷款是很有难度的!如果要买房了。尽量在一个公司呆着。想辞职的都等到贷款下发之后在辞职!

4、尽量让开放商挑银行

那因为如果是你自己挑的银行。如果贷款没有下发。这就是你的责任的。如果是开发商挑的银行。贷款没下发。还可以逼着开发商帮你想办法!如果贷款没下发,就算追究责任,如果是你自己执意挑选的银行。开发商肯定是不会曾但任何责任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

购买的首套房过户给父母后,再买房算二套吗?

如果第一套房有贷款,那这个就算二套房了,没有贷款,就算首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扩展资料:

据媒体报道,中国建设银行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交通银行表示,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仍被视为“第一套房”。

对于曾经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贷款买房的仍可被视为“第一套房”。光大银行也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有专家指出,“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可能使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比如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人的名义购买住房,还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

这样一来,“房贷新政”可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正是为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既符合现实又有利于强化调控

《补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贷款的次数。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的规定,强化宏观调控。

考虑到“家庭”的成员构成有很大区别,《补充通知》特别明确,作为认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次数标准的“家庭”成员范围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既抑制以贷炒房,又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

《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类借款人须还清前期贷款,还须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为此,建设部将于近期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等材料,确定其是否能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余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样,既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包括以贷炒房),又可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

专家认为,实践中由于情况复杂,《补充通知》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具体情况,在“第二套房”认定上或许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细节分歧和特殊情况,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予以进一步细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套房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套房贷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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