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撤销变更通常需要通过相关的人事或建筑管理部门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然后,向原注册机关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以及上述准备的材料。此表可以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前往其办公地点领取。填写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注册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网上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准予变更注册,并核发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公示期结束后,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注册机关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需将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交回。
在整个撤销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