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4、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1、再次交易需满五年
共有产权房如果需要再次交易的话是受到限制的,若是购买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出售共有产权房,必须是要满五年之后再出售的,作为购房者,遇到共有产权房交易的话,针对这个时间界限一定要搞清楚。另外转让的对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且转让对象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2、过户流程复杂
共有产权房的产权过户要比普通商品房买卖过户要复杂很多,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因为房屋产权不只是一个人所有的。而现在很多人都是贷款购买的房子,全款买房对大多数的家庭来说都比较难,如果购房者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办理贷款的话,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3、共有产权房购买限制
并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的条件才行,一般来说,以下这些人群是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如果购房者之前已经购买过房子,并且存在住房转出记录的也是不满足条件的;另外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是不满足条件的。
1、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为:
1、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应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两人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是单亲家庭申请的话,申请人要满30周岁;
3、全体成员在本市都不能有住房才可以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