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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拆迁安置房怎么交易交易时注意些什么

作者:装修小天才

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政府所掌管的一类房屋,为了能够安置一些无家可归的人儿,所以才被称为安置房。安置房明显的缺点就是会面临拆迁的境遇。那么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西城拆迁安置房怎么交易?西城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需要注意什么?

西城拆迁安置房怎么交易

1.拆迁安置房都有拆迁证,俗称购房证,上面载得是拆迁户的名字,交易时原则上不可以更名,当然交易人通过其它徢径搞定的也很多,但另当别论不再夲题中讨论.各地对过户的时间都有限制一般为3至5年,这就为交易人带来房价涨浮跌落风险。

2.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3.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 支付方式,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西城拆迁安置房交易时注意些什么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 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西城拆迁安置房怎么交易以及西城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需要注意些什么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拆迁房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拆迁安置房如果产权齐备的话,是可以像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的,交易双方达成共识以后应该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操作:

1.交易双方协定好房屋价格,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然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交易双方带着第一条需要的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交易双方带着第二条需要的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交易双方带着第三条的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购买拆迁房注意事项: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购买这类房屋是存在很大风险的。购房者购买的话,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由明确限制的3.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特别授权4.相关规费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至于这类房屋的交易风险,与商品房交易相同。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注意资金安全;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要求共有人签名;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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