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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时,地役权设立。

作者:一建题库收集者

当( )时,地役权设立。

A、地役权合同签订

B、地役权合同生效

C、地役权合同备案

D、地役权合同登记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地役权自什么时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法律分析】

地役权一般自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时候予以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何时设立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另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地役权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时为准,如果一方先签名另一方后签名的,应以后签名的时间为成立之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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