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对于未真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肓和培训情况的发生经营单位可以()。
A 、给与警告
B 、吊销营业执照
C 、责令限期改正
D 、降低资质等级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査的是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真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肓和培训情况的发生经营单位可以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某制药厂依据年度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药厂教育和培训的期限为五天,在培训期间要求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且安排专人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在培训的最后一天,制药厂会对培训情况用考试的方式对员工进行考核。在培训期间,制药厂的大部分员工都能做到按时报到,认真听课,但是仍有小部分人尤其是几名部门经理常常迟到早退,甚至在考核的时候完全由他人代笔。后制药厂考虑到培训的整体效果,并未将培训的实际情况记录在培训档案上。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而很多时候安全培训不到位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安全培训不到位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隐患,因此,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决策者、管理者、劳动者,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是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攻坚战的关键环节。为防止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同时也规定一旦生产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那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的处罚。本案中,该制药厂依法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但是考虑到培训的整体效果及相关部门检查、监督的需要,未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法应限期改正,可处罚金,如逾期仍未改正的,则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综合治理,教育先行。在现代安全生产活动中,安全教育培训应该无处不在,这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经验教训。因此,企业应该主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