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确实需要交税,但同时也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
税收政策 :
对于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特定行业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请流程 :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以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后创业的可以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以此作为享受政策的一种凭证。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注意事项 :
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和审批期限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虽然有税收优惠政策,但创业者仍需依法纳税,不能因享受优惠而逃避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创业带动就业在需要交税的同时,通过合理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助力创业成功。建议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积极了解并申请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