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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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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慢性病报销规定如下: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2023-10-24 03:24:46
  • 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需提交病历、诊断证明等与所患疾病相关的资料,由所在参保地医保局组织认定;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合格后,参保居民需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合规部分按比例予以报销,按照政策网上购药暂不能报销。同时,我局已安排专人与留言人尹女士取得联系并将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流程告知尹冬女士,其表示满意。

    2023-10-24 03: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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