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合作社的性质与经营模式

已输入 0 字
优质回答
  •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广大劳动者为了共同利益,依据合作社原则、章程和法规,建立和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来讲,合作社具有以下特征:是广大社员结成的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办社为方针,以自愿民主为原则,以服务互助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是一个由社员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其所有者、使用者和享利者同为社员;是合作社经营的“共有企业”,主要目标在于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收入。

    合作社有明确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社员在团结和互助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社员共有的资产增值。

    凡是具有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其采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可视为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即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

    合作社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特定的组织原则;独有的办社宗旨;独特的经济关系。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的来源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

    二是生产资料中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集体所有,二者相互结合;

    三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集体所有,没有社员个人所有;四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联社所有;

    五是生产资料中包含有少量的外来股份。

    这些生产资料和来源形式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性质。在合作经济内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被消灭了,在产权结构中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和产品占有者的统一,即“四位一体”。

    这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兼容了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合作经济发展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生产主体型”模式;另一种是“流通服务主体型”模式。

    前一种既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改变社员劳动生产方式,也改变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后一种既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改变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只是从流通方面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而通过流通逐步把合作制渗透到生产中去,向社员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2023-10-24 15:36:52
  • 合作社目前的模式就是公司加农户,农户形成资源优势,合作社形成对外销售窗口由农民集资以股份的形式办起民营企业

    2023-10-24 15:36:52
  • 合作社的性质是与农民一起把农民分种的农产品一起集合起来帮助农户发家致富奔小康

    2023-10-24 15:36:52
  • 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合作社

    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义的合作社一般模式,合作社作为一种服务组织存在,为入社的农户提供统一服务,比如提供统一的种子、化肥、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等服务,入社农户需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股金或者入社费,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种种服务。

    这种类型的合作社需要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有专业的业务运营团队。但是这种合作社一般比较松散,社员与合作社关系也不紧密。

    2、土地托管型合作社

    土地托管型合作社也被称为“土地托儿所”,农民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合作社从种到收全程“托管”服务,按亩收取服务费,所得收成全部归被托管的农民所有。土地托管很好的解决了平原地区农民外出打工后无人种地的需求,合作社利用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

    3、股份制合作社

    目前存在的股份合作社包含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济股份合作社等多种类型,股份制合作社是一种更高形式的合作模式,到年底扣除经营成本和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给所有入股的农民分红。农民将土地折成股份入股到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统一规划、科学经营,发展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高附加值的产业。

    4、其他类型合作社

    还有资金互助社、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经营模式,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不会变的。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合作社的具体形态也在不断探索中。

    2023-10-24 15:36:52
  •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分

    (1)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给合作法成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2023-10-24 15:36:52
最新问题 全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