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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光互补土地性质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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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2023-10-24 20:42:11
  • 根据土地性质划分,土地性质一般分为:国有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农田,农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其中一般农田可做光伏农业大棚项目。荒山有特殊情况也可做农业大棚项目,但考虑灌溉等方面成本较高。

    渔光互补项目较为简单,只要是坑塘水面,不是基本农田开挖改造的即可考虑,但还应注意水源性质:用饮用水源地灌溉的,用于库区泄洪排洪的一般不可以,需到水利部门审批,审批会很难办理。

    2023-10-24 2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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