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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指标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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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量指标的计算方法:直接法、推算法、估算法

    (1)直接法。直接法即全面调查法。如掌握某年出生的人口指标,通常情况下,我们所采用的是先全面登记,再进行逐步汇总的方法,这是计算总体单位总数最常用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时,必须遵守不重复、不遗漏的原则,这是准确反映总体规模的前提。

    (2)推算法。推算法即根据各种关系或根据非全面调查资料推算总量指标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平衡关系推算法,即根据现象之间的平衡关系进行总量指标的推算。

    例如,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本期销售+期末库存

    根据该平衡式,当已知其中任意三个总量时便可求另一未知总量。

    (2)因素关系推算法,即根据各因素之间的构成关系,来进行总量指标的推算。

    例如,商品销售额=商品销售量×单价

    上述关系中的某两项已知的情况下可求另一未知总量。

    (3)比例关系推算法,是指根据各种相关资料的比例关系进行统计推算的一种方法。如某企业零售额历年均占总销售额的10%,已知某年总销售额为10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零售额为10万元。

    (4)抽样推断法,又称估算法,是运用抽样推断的知识,以样本总量指标估算总体总量指标数值的方法。这将在以后章节做详细介绍。

    总量指标的计算不是简单的加总,而是一个理论和实际问题,在计算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①要有统一的计量单位;

    ②计算实物指标时,要注意现象的同类性;

    ③有合理的统计方法和明确的统计含义。

    2023-10-25 02:43:54
  • 通过制订或查阅全国或全地区的能源平衡表,其计算公式为:

    全国(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期初库存量+一次能源生产量+能源进口量(调入量)-能源出口量(调出量)-能源期末库存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2023-10-25 02:43:54
  • 统计中常用的总量指标就是绝对数。它是反映客观现象总体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总规模、总水平的综合指标。如,一定总体范围内粮食总产量、工农业总产值、企业单位数等。

    总量指标也可以表现为某现象总体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数量增减变化的绝对数,如,某地区2001年比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万元,耕地面积减少1千公顷等也属于总量指标。

    计算相对数是比数与基数的商。

    基本公式是:相对数=比较数值(比数)/基础数值(基数)

    分母是用作对比标准的指标数值,简称基数;分子是用作与基数对比的指标数值简称比数。相对数的表现形式,通常以系数、倍数、成数、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

    2023-10-25 02: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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