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超过或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C区国家线。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反之亦然。
2、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统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学术型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领域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中部分专业学位专业的报考条件有特殊要求,涉及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对教育学、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仅限于参加统考的考生)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的要求方面可从宽掌握,具体情况由研究生处根据国家规定处理。
3、考试方式:参加2011年国家统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二、基本程序
1、考生下载填写调剂申请表(样表见